江南app体育官网下载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方 案 补 充 公 告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点击次数:2123
〔2023〕第83号
为保障新乡市“四区一线”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线项目(封丘县段)用地的需求,按照用地报批的相关规定,在启动用地报批程序后,县政府于2022年11月29日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2〕第83号)。
由于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8月15日公布实施了新的征收农用地区片地价标准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3年9月1日公布实施了新的社保费标准文件《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但用地报批尚处在组卷阶段、社保费尚未缴纳等原因,现需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2〕第83号)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1、“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执行”的表述更正为“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执行”;
2、“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执行,社保费用标准为每公顷62.5500万元”的表述更正为“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执行,社保费用标准为每公顷68.9250万元”。
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