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水利局水行政处罚决定书 封水(保)罚决字[2024]第1号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点击次数:1307
单位名称:新乡市永恒亿威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单保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27MA45C1A78G
地址:封丘县应举镇应举村农民创业园区
本机关于 2023年11月23日对你单位的生产建设项目拒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于2021年10月份,在位于封丘县应举镇应举村农民创业园区,建设的6万吨秸秆炭气多联产项目,未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项目擅自开工建设,给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工作造成管理失控,极易造成水土流失,水、旱、风沙灾害,其行为涉嫌违法。2022年7月14日,我局水土保持工作人员收到水利部下发的水土保持遥感监测图斑显示。2022年6月10日,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平台图斑遥感发现,在位于封丘县应举镇应举村农民创业园区(封丘县227省道),有一图斑疑似施工扰动,图斑编号:202201-410727-0435,坐标位置东经:114°16′54.11″、北纬:35°6′31.03″,让我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2022年7月15日,经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施工扰动图斑属实。经调查,建设单位为你公司建设的6万吨秸秆炭气多联产项目,该建设项目你公司未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项目擅自开工建设。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你单位负责人及施工人员,该建设项目处于停工状态,经电话联系你单位负责人,让其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如不编报,不得继续施工,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你单位负责人表示配合工作,抓紧时间编报。2022年7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下达了《限期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通知书》,并告诉你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批准,否则不能施工,但你单位却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仍继续施工。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12月9日,就你单位拒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一事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通知书下达后,你单位拒不配合调查,也不停止违法行为,在规定时间内也不改正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多次与你单位负责人沟通协调,你单位置法律规定于不顾,仍我行我素,置若罔闻,对我局下达的行政执法文书置之不理,也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也不停止违法行为。2023年11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你单位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通知书送达后,你单位仍熟视无睹,拒不配合调查,拒不停止违法行为,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补办水土保持相关手续。你单位以种种理由不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仍我行我素,一意孤行,置法律规定于不顾,其行为为主观故意,情节恶劣,性质严重,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藐视法律的权威,亵渎法律的威严,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应依法从重处罚。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第二十六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第二十七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三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而未编制的,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有批准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第二十四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之规定,已经构成违法。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第二十六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第二十七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三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而未编制的,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有批准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第二十四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之规定,已经构成违法。
证据有:1、协查函复印件一份;此证据是通过正常的工作程序协查你单位基本信息的证明。2、当事单位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一份;此证据是封丘县市场监管局查询你单位基本注册信息的证明。3、《限期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通知书》一份;此证据已通知你单位限期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证明。4、《调查(询问)通知书》二份;此证据已通知你单位配合接受调查(询问)的证明。5、《调查(询问)通知书》送达回证二份;此证据已将该通知书送达你单位的证明。6、《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二份;此证据已通知你单位停止违法行为的证明。7、《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回证二份;此证据已将该通知书送达你单位的证明。8、《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二份;此证据已通知你单位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证明。9、《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回证二份;此证据已将该通知书送达你单位的证明。10、整改复查意见书;此证据是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违法行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证明。11、整改复查意见书送达回证一份;此证据是已将整改复查意见书送达到你单位的证明。12送达地址及方式确认书一份;此证据是对你单位送达的行政执法文书进行地址确认的证明;13、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一份;此证据是执法人员对你单位建设的工程项目违法情况进行现场勘查记录的证明。14、现场测量照片五份;此证据是记录执法人员对你单位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测量的证明。15、现场勘验图一份;此证据是执法人员确定你单位违法建设工程项目位置的证明。16、水土保持遥感监测图斑二份;此证据是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平台图斑遥感发现问题的证明。17、现场检查及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照片十份;此证据是执法人员现场记录你单位建设工程项目违法情况和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的证明。18、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复印件三份;此证据证明执法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参照《河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四条水土保持管理第(一)项: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参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严重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 严重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水行政处罚:
罚款肆拾万元(400000元)人民币。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 封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帐号:25700001200000079)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 江南app体育官网下载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 封丘县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水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封丘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封丘县水利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