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双节及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1年12月24日 点击次数:24881
元旦、春节临近,人员流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增加,国际国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做好“双节”及冬春季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外来风险人员排查管控。外来人员尤其是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省辖市来封返封人员,需提前48小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入境人员闭环转运执行“14天集中隔离+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政策;中高风险地区来封返封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实施闭环转运“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检测”管控措施;红黄码人员要及时主动报告并配合各项管控措施。
二、严格各类聚集性活动管控。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培训、演出及各类庙会、年会、联欢、体育赛事、展销会等活动。必须举办的,应制定严密疫情防控方案,100人以上活动要报同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审批。提倡网上拜年、线上访友,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三、严格人员流动管控。坚持非必要不出国、不出省、不出市,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倡导在外人员留在当地过节,如必须返乡要做好个人防护,须持绿码、查验核酸并7天健康监测。鼓励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留在封丘过节。
四、严格重点场所管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商超、宾馆、酒店、饭店、景区、银行、交通场站、文娱场所、体育场馆、医疗机构、学校、培训机构、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执行戴口罩、消毒、测温、验码、一米距等各项防控措施。对拒不配合者可拒绝进入,发现健康码、行程码等异常人员要立即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
五、严格药店和医疗机构管理。各零售药店销售的退烧类药物全部下架,对购买抗生素类、抗病毒类、止咳类等药物顾客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禁止卫生室、诊所收治发热病人,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要加强院感防控,规范收治发热患者。
六、严格推进疫苗接种。目前我县已经放开3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接种,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请符合接种条件但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或尚未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员主动贡献一臂之力,尽快接种疫苗,请已经完成两剂次接种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员及时接种第三剂次“加强针”,实现应接尽接、应接快接。
七、严格做好个人健康监测。要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生活习惯,认真开展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近到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
八、严格防范物品传疫。落实“人物同防”要求,加强冷链食品和从业人员监管。要到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冷冻、海鲜等商品,尽量避免海淘、代购国外商品,接收快递包裹、清洗冷链食品时,做好佩戴手套、及时消毒等个人防护。加工处理进口冷链食品时,注意生熟分开,充分煮熟后再食用。
九、严格压实各级责任。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和“四早”要求,发挥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网格化排查管控作用,推进无疫小区创建。对不按要求及时申报、隐瞒旅居史或健康状况等信息、不服从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导致疫情传播风险的;对恶意发布虚假信息,造谣传谣滋事等行为的;对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负责、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间如遇上级政策变化或疫情防控形势需调整时,按照调整后政策执行。
县举报电话:0373-7092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