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市场监管局严厉打击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违法行为
时间:2023年07月11日 点击次数:6005
为进一步规范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违规行为,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联系第三方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组织执法骨干力量,自7月7日始,对辖区封丘县液化气有限公司、新乡市惠民燃气有限公司等7家充装企业在售液化石油气进行突击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检。
检查中,执法人员核对企业相关证照、资质证明文件、进货销售台账等相关证明资料开展核查。对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燃气充装、人员持证上岗等进行随机抽查。同时配合第三方产品质量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对7家企业液化石油气储罐中经销的液化石油气(商品丙丁烷混合物)产品,取样、封存,目前,7批次抽检样品现已送到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二甲醚因自身含氧性容易腐蚀(溶解)储罐瓶嘴阀门橡胶密封圈,导致泄漏,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液化石油气中不得掺混二甲醚。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根据检测结果对液化气质量不合格的单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