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征集2021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1年01月20日 点击次数:6919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21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不断提高提名项目的质量,参照2020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提名项目(人)基本条件
1.提名项目应提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提供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复印件。对于符合提名条件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应抓紧时间按照科技成果登记条件进行登记。
2.提名项目应推广应用两年以上,即2019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提名项目主要技术发明和主要科技创新支撑材料,以及近三年(2018年-2020年)主要完成单位经济效益,具体条件可参照2020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提名相关支撑材料。
4.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是河南省内注册的单位。
5.主要工作在国外完成的项目不得提名,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等不得作为提名项目的支撑材料。
6.不得提名涉密项目。
7.其他不符合《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及当年度提名工作通知要求的情况。
二、拟提名项目的范围和重点
拟提名项目应为各县(市)、区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或各有关单位主持完成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提名科技创新突出、实现效益明显、支撑材料条件较好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推荐项目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上报内容和时间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填写《新乡市拟提名河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基本情况表》,于2021年3月18日前汇总后将电子版发送至封丘县科工信局科技综合股邮箱。
四、政策支持
对于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推荐的项目,市科技局将认真进行筛选,对于符合条件的,将优先分配提名指标。对于提名后并获得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市科技局将按照新科〔2018〕26号文件的规定,对获奖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配套奖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0373-7077225
电子邮箱:fqkjj@163.com
附件:
1、新乡市拟提名河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基本情况表
2、2020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提名相关支撑材料
封丘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1年1月18日
为了做好2021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不断提高提名项目的质量,参照2020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提名项目(人)基本条件
1.提名项目应提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提供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复印件。对于符合提名条件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应抓紧时间按照科技成果登记条件进行登记。
2.提名项目应推广应用两年以上,即2019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提名项目主要技术发明和主要科技创新支撑材料,以及近三年(2018年-2020年)主要完成单位经济效益,具体条件可参照2020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提名相关支撑材料。
4.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是河南省内注册的单位。
5.主要工作在国外完成的项目不得提名,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等不得作为提名项目的支撑材料。
6.不得提名涉密项目。
7.其他不符合《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及当年度提名工作通知要求的情况。
二、拟提名项目的范围和重点
拟提名项目应为各县(市)、区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或各有关单位主持完成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提名科技创新突出、实现效益明显、支撑材料条件较好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推荐项目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上报内容和时间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填写《新乡市拟提名河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基本情况表》,于2021年3月18日前汇总后将电子版发送至封丘县科工信局科技综合股邮箱。
四、政策支持
对于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推荐的项目,市科技局将认真进行筛选,对于符合条件的,将优先分配提名指标。对于提名后并获得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市科技局将按照新科〔2018〕26号文件的规定,对获奖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配套奖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0373-7077225
电子邮箱:fqkjj@163.com
附件:
1、新乡市拟提名河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基本情况表
2、2020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提名相关支撑材料
封丘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