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月15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示
时间:2020年01月15日 点击次数:6815
封丘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河南庆丰置业有限公司河南金瀚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20]05号
关于《河南庆丰置业有限公司河南金瀚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20]05号
河南庆丰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张旭(资格证书编号:HP00019807)编制的《河南庆丰置业有限公司河南金瀚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均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局班子会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原则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收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化验废水按照环评要求经隔油池、中和池预处理后排入化粪池,最终经城镇污水管网进入封丘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污水排放水质能满足封丘县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
2、废气:食堂油烟及石油液化气燃烧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够满足河南省地方《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标准要求。
3、噪声:对风机、电机等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隔音等措施治理;加强出入车辆的管理,车辆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尽量缩短汽车在发动后的怠速时间。
4、固废:固体废物应按照环评要求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或经营活动。
五、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明确监管责任人。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市、县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一、我局原则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收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化验废水按照环评要求经隔油池、中和池预处理后排入化粪池,最终经城镇污水管网进入封丘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污水排放水质能满足封丘县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
2、废气:食堂油烟及石油液化气燃烧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够满足河南省地方《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标准要求。
3、噪声:对风机、电机等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隔音等措施治理;加强出入车辆的管理,车辆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尽量缩短汽车在发动后的怠速时间。
4、固废:固体废物应按照环评要求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或经营活动。
五、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明确监管责任人。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市、县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二0二0年元月十五日
封丘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新乡市封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周转废机油2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20]06号
新乡市封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封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周转废机油2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封环表审[2020]06号
你单位上报的由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环评工程师张红艳(资格证书编号:HP0009641)编制的《新乡市封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周转废机油2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局班子会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原则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收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2、废气:废油装卸过程中废气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3、噪声:对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应按照环评要求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进行控制,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按相关要求安装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卫生防护距离内不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六、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或经营活动。
七、项目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并明确监管责任人。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市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二0二0年元月十五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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