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封环罚决字〔2020〕第057号
时间:2020年04月29日 点击次数:5657
张立学(新乡市科进化工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410727196405117832
地 址:封丘县城关镇万庄村三队
负 责 人:张立学
执法人员吴树勇、孙文超在2020年3月25日对位于王村乡小城村东的张立学(新乡市科进化工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年产580吨树脂、80吨油漆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未悬挂识别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之规定,已构成违法。以上事实有封丘县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等证据为凭。
根据你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你的违法行为为一般。
我局于2020年4月21日向你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封环罚先告字〔2020〕第057号),告知你对我局拟做出的行政处罚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2020年4月22日你收到上述告知书后,在法定期限内,你未递交书面陈述申辩材料,也未到我局法制室进行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自动放弃了上述权利。以上事实有《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封环罚先告字〔2020〕第057号)和《封丘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等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处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你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封丘县环境保护局法制信访室开具缴款通知书,然后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缴纳罚款(账号:25700001200000079),交款后到封丘县环境保护局法制信访室开具罚款票据。
你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南app体育官网下载或者向新乡市生态环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规定执行。
2020年4月29日
身份证号码:410727196405117832
地 址:封丘县城关镇万庄村三队
负 责 人:张立学
执法人员吴树勇、孙文超在2020年3月25日对位于王村乡小城村东的张立学(新乡市科进化工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年产580吨树脂、80吨油漆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未悬挂识别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之规定,已构成违法。以上事实有封丘县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等证据为凭。
根据你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你的违法行为为一般。
我局于2020年4月21日向你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封环罚先告字〔2020〕第057号),告知你对我局拟做出的行政处罚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2020年4月22日你收到上述告知书后,在法定期限内,你未递交书面陈述申辩材料,也未到我局法制室进行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自动放弃了上述权利。以上事实有《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封环罚先告字〔2020〕第057号)和《封丘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等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处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你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封丘县环境保护局法制信访室开具缴款通知书,然后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缴纳罚款(账号:25700001200000079),交款后到封丘县环境保护局法制信访室开具罚款票据。
你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南app体育官网下载或者向新乡市生态环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规定执行。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