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信用环境整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年12月20日 点击次数:34865
一、文件印发的原因及法律法规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2020年5月1日开始实施,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制度”,以及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中提出的“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2)封丘信用现状。当前封丘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即“信用封丘”门户网站已经建成并投入了使用,全社会的信用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尚未形成。社会成员信用记录缺失,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守信激励不足,失信成本偏低;信用服务市场未形成,服务体系不成熟,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缺失;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偏低,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存在商业欺诈、制假售价、偷逃骗税的现象,政务诚信度、司法公信度离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二、文件的印发落实了信用社会体系建设的4个重要原则
(1)落实政府推动,社会共建的原则。河南省委省政府通过“营商环境”的整改和提升,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封丘县落实新乡市《2021年信用环境整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通过信用环境建设工作的整改和提升,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和调动社会力量通过公开信用承诺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
(2)落实健全法制,规范发展的原则。文件从基础数据的收集归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数据的发布、联合奖惩的查询与反馈、信用承诺的覆盖范围、政务失信和红黑名单的治理、信用建设宣传等方面进行具体要求。为了更好地落实文件,封丘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封信用〔202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封信用〔202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封信用〔2021〕6号)3个配套制度文件。
(3)落实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现有阶段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权力清单,对“双公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进行限期公示,在上传“双公示”数据时要对信用信息主体进行信用查询,落实“联合奖惩”的制度要求。自“双公示”数据产生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封丘”向社会公示,并经“信用新乡”后台向“信用中国”共享。
(4)落实重点突出,强化应用的原则。文件要求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清零;依法公开政务失信记录,将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依法依规进行公开;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在对公职人员考核、任用过程中全面核查信用信息;引导和鼓励法人企业和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在办理各类事项时,主动向社会进行信用承诺并自愿公开公示。
三、文件具体内容及要求解读
(1)加强信用宣传工作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要求全社会参与,涉及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以及政府信用。今后很长时间内我们要加大面向公众的社会信用体系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广泛开展信用建设专题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营造“信用有价”的社会氛围。
(2)运用好“信用封丘”平台
封丘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即“信用封丘”,该平台与“信用河南(新乡)”后台对接,对我县上传数据进行审核管理,并通过市平台与“信用中国”进行数据共享。通过“信用封丘”平台推进信用环境建设,提升营商环境,乃至推动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下发封政办70号文件对涉及的数据采集归集、“双公示”、信用承诺、联合奖惩等工作进行规范和推动提升。
1.数据采集归集和公示
基础数据。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与行政相对人进行政务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包括双方在内的信息数据。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机构设置要求和部门权力清单,对社会进行管理和服务,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除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外的,包括但不限于:对法人和自然人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奖励、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信息。针对一个法人企业或自然人,因不同事项会产生数量不等的信息数据,同样对于某一个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因权力清单和服务内容不同,而产生不同的信息数据。这些数据都要采集归集并上传到“封丘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公示。公示这些信息数据是向社会表明各单位行使权力和服务社会的情况,是向服务对象和社会上交的“答卷”。用公开的方式践行承诺,便于社会监督政府部门办事儿没有和办了多少事,是否依法办事,是否不作为或乱作为。
“双公示”数据。在信用平台对外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称为“双公示”。各行政单位依据权力清单确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事项清单。封丘县委编制办在“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公示各行政单位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部门权利因机构设置变动和职权增减调整而变化,这就要求县直各有关单位应结合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构职能调整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及时修订完善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要求,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 “双公示”信息全量推送至同级信用平台,并按照“双公示”数据新标准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示相关信息。县级信用平台与市平台建立数据质量控制系统和数据校验机制,对不符合标准的数据实施质量控制和上传限制,未通过校验的数据将返回提供单位重新报送。
2.信用承诺
推进信用修复、审批替代、容缺受理、证明事项告知、主动公示、行业自律六种类型全面覆盖,在全社会形成“承诺践诺”的良好氛围。发改委在进行信用修复时要求相对人提供信用修复承诺这一类型信用承诺,大数据局在窗口办理事项时对相对人的审批替代、容缺受理型信用承诺,司法局等部门涉及证明事项告知型信用承诺,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涉及主动公示、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等。
3.联合奖惩查询与反馈
在行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同时,对涉及到的法人和自然人进行信用查询,当系统中有其他单位对该行政相对人有信用记录时要分情况处理。遇到红名单时要进行反馈,比如优先办理等;遇到黑名单时也要进行反馈,如法院发布的限制高消费“老赖”名单,车管所就不能办理车辆入户手续。行政相对人有失信记录,还在公示期内没有进行修复的,就不能对其进行奖励。通过查询信用记录,向社会传递“信用有价”的理念。落实联合奖惩政策,信用好,得到奖励并“一路绿灯”;信用不好,则寸步难行。
(3)红黑名单及政务失信治理
第一个是红黑名单问题,按照“谁产生”“谁管理”的要求,红黑名单各制定单位要及时更新。第二就是政务失信方面,政府部门“打铁还需自身硬”,政务失信治理是对政府及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失信公示和失信修复。
对依法公开的政府及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如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纳入政务失信记录的信息进行梳理,及时公示;符合修复条件的,接受处罚和处分并达到法定公示期限的要及时进行信用修复。
(4)“信易贷”融资平台
新乡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通过该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融资服务。我县有新乡市辉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新乡博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家企业在该平台通过审核,占企业总量的比重偏低,低于全市7.17%的平均水平,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5.46%),中小微企业对“信易贷”平台应用不足。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各单位上传的数据在经后台处理后公示时,个人敏感信息不会公示。同时各单位在采集归集信息数据时,一定要按照《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要求进行,遵循合法、客观、及时、必要、安全的原则,不得侵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政策文件:江南app注册关于印发封丘县2021年信用环境整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