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致全县群众的一封信
时间:2023年02月13日 点击次数:6842
亲爱的村民朋友们:
土地是我们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生活、生产的基础,是我们的生存保障,是农村家园的重要财富。为更好的保护好耕地,将饭碗牢牢地端在我们自己手中,县委、县政府希望广大群众从自己做起,加强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一是建房要“先批后建”,避免造成经济损失。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凡违反“八不准”要求的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二是使用土地要依法依规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宅基地用地要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单户面积不超过167平方。设施农业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尽量避让一般耕地。对于占用一般耕地的,由项目所在乡镇政府请示,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经自然资源部门审查,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后在自然资源部门进行系统上图入库备案;对于不涉及一般耕地的,由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并在自然资源部门进行系统上图入库备案。
三是擅自改变耕地用途是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耕地“非农化”行为“六严禁”要求: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的将依法依规拆除或没收。
四是私自买卖、流转、承包土地小心赔了夫人又折兵。买卖、流转、承包耕地违法建房的,将对违法用地进行限期拆除或没收,依法依规解除买卖、流转协议,对协议双方实行“双惩处”,并收回国家有关涉农补贴。
切切牢记土地使用没有捷径更没有空隙可钻。巧立名目,借观光农业、设施农业等名义,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购买房屋要查看土地使用证书和土地用途。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但要没收违法所得,还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请全县父老乡亲依法依规保护和使用耕地,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错误行动造成家庭经济重大损失,要和县委、县政府一起守好每一分耕地,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粮食安全底线。
封丘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