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
时间:2024年03月14日 点击次数:9195
为积极响应《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新建房改〔2024〕2号)文件精神,同时推动房地产存量房销售,拉动封丘县市场消费活力,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封丘县开展商品住房契税缴纳补贴工作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凡在我县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本次商品房指2024年6月30日(含当日,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前购买并签订购房合同的商品房(不含二手房)。
二、补贴标准和方式
凡在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6月30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三、所需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契税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以买受人为开户名的银行有效存折(卡)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1.由县财政局在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统一办理(封丘县北干道1126号政务服务中心东楼一层),收齐资料、审核合格后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买受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2.纳税人申报契税享受补贴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
五、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373—8399783
六、本通告实施期间如遇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