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2021年第八批统筹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调整分配 情况公告公示
时间:2021年11月29日 点击次数:8434
2021年11月29日,封丘县相关统筹整合资金1651.54695万元,按照资金需求单位申请,经县巩组办研究决定,现将统筹整合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收回农开中心项目管理费6.6811万元;
2、收回水利局项目管理费7.45万元;
3、收回发改委项目管理费11万元;
4、收回民宗局道路建设资金24.6万元;
5、收回民宗局项目管理费1万元;
6、收回乡村振兴局因灾水毁项目资金50万元;
7、收回乡村振兴局产业项目资金1550.81585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1651.54695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根据上级下达资金分批下达特点进行分批分配,
二是与巩固脱贫成效紧密相关项目先行分配,
三是季节性强,急需使用资金项目先行分配,
四是项目实施较快的项目先行分配。
附件:封丘县2021年第八批统筹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调整分配表
一、资金来源
1、收回农开中心项目管理费6.6811万元;
2、收回水利局项目管理费7.45万元;
3、收回发改委项目管理费11万元;
4、收回民宗局道路建设资金24.6万元;
5、收回民宗局项目管理费1万元;
6、收回乡村振兴局因灾水毁项目资金50万元;
7、收回乡村振兴局产业项目资金1550.81585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1651.54695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根据上级下达资金分批下达特点进行分批分配,
二是与巩固脱贫成效紧密相关项目先行分配,
三是季节性强,急需使用资金项目先行分配,
四是项目实施较快的项目先行分配。
附件:封丘县2021年第八批统筹整合资金(衔接资金)调整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