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城市管理局关于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1年11月18日 点击次数:8535
为切实改进执法方式,营造我县良好营商环境,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通过建立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效率,维护法律法规权威,现制定《封丘县城市管理局关于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的意见》《封丘县城市管理局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封丘县城市管理局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清单》。
附件1:《封丘县城市管理局关于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的意见》
附件2:《封丘县城市管理局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附件3:《封丘县城市管理局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清单》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封丘县城市管理局关于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的意见》
附件2:《封丘县城市管理局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附件3:《封丘县城市管理局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清单》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