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三十四批)
时间:2018年07月05日 点击次数:6156
2018年7月5日
一、新乡市封丘县,第34批第21号案件,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21反映“群众来信反映:新乡市封丘县居厢镇河西村西北地自从两年前建了一个化工厂后,一直排放出难闻的气味,村民曾多次反映,但是到现在还在生产。上面一检查是证照齐全,停产整改后还是照产不误,毒气依旧”
一、办理情况: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21
经查,反映的“新乡市封丘县居厢镇河西村西北地自从两年前建了一个化工厂后,一直排放出难闻的气味,村民曾多次反映,但是到现在还在生产。上面一检查是证照齐全,停产整改后还是照产不误,毒气依旧”问题,部分情况属实。
(一)反映的“新乡市封丘县居厢镇河西村西北地自两年前建了一个化工厂”情况属实。所反映的居厢镇河西村西北化工厂实为封丘县龙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封丘县居厢镇农民创业园,法人代表闫金锋,总投资5300万元,年产2000吨乙基氯化物项目。该公司始建于2014年2月,同年列入了新乡市环保执法百日大会战中查出的未批先建项目名单,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行为予以了行政处罚,企业按要求交纳了罚款。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该企业项目被列入了新乡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名单,项目编号125号,为整顿规范类。该企业委托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企业现状进行了评估,编制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按照报告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及厂区污染源进行了监测。2016年12月6日新乡市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环保备案并公告(新环清改备第04号)。
(二)反映的“一直排放出难闻的气味,但是到现在还在生产,上面一检查是证照齐全,停产整改后还是照产不误,毒气依旧”问题,情况不属实。经查,该公司西临祥瑞起重配件铸造厂,东临耕地,南临耕地,北距文岩渠约80米,距最近的村庄文岩村522米。与现状评估报告中显示的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为2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一致。该公司产生废气的工段主要为硫化工段和氯化工段。硫化工段产生的废气采用一级冷凝+两级碱吸收+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氯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两级水吸收+两级碱吸收+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2018年5月初该公司在原有废气处理设施的基础上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深度治理,治理后的废气处理工艺为:(硫化工段:硫化工段产生的硫化氢尾气经三级碱吸收,制成硫氢化钠副产品,经三级碱吸收后的极少量尾气再进入一级碱吸收塔后送入尾气综合处理装置;氯化工段:氯化工段产生的氯化氢尾气经三级水吸收,制成盐酸副产品;经三级水吸收后的极少理尾气进入尾气综合处理装置;蒸馏工段尾气经二级深度冷却后进入尾气综合处理装置;其它工段的尾气(含无组织排放尾气)和以上三个工段经过预处理后的极少量尾气进入尾气综合处理系统。尾气综合处理系统由2级氧化塔、3级吸收塔和1级等离子光氧一体机处理后高空排放)。2018年5月30日在县环保局、黄德镇人民政府和居厢镇人民政府相关领导以及该公司周边的两个村庄(河西村、文岩村)党支部书记和群众代表的共同见证下,委托河南省正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深度治理后排放的废气进行了现场检测。根据河南省正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正信检字HJ[2018]0527-08)显示,该公司的废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标准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
2018年6月1日,该公司因原材料紧张和维修生产设备于向县环保局提交为期一个月的停产报告。根据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日常巡查和封丘县电业局居厢镇中心供电所提供的用电记录,该公司自2018年5月30日现场监测后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县环保局要求该企业在停产期间对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检修,严防开工生产时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下步,县环保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力度,通过日常监管、突击检查、夜间检查等手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严防企业超标排放。
一、新乡市封丘县,第34批第21号案件,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21反映“群众来信反映:新乡市封丘县居厢镇河西村西北地自从两年前建了一个化工厂后,一直排放出难闻的气味,村民曾多次反映,但是到现在还在生产。上面一检查是证照齐全,停产整改后还是照产不误,毒气依旧”
一、办理情况: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21
经查,反映的“新乡市封丘县居厢镇河西村西北地自从两年前建了一个化工厂后,一直排放出难闻的气味,村民曾多次反映,但是到现在还在生产。上面一检查是证照齐全,停产整改后还是照产不误,毒气依旧”问题,部分情况属实。
(一)反映的“新乡市封丘县居厢镇河西村西北地自两年前建了一个化工厂”情况属实。所反映的居厢镇河西村西北化工厂实为封丘县龙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封丘县居厢镇农民创业园,法人代表闫金锋,总投资5300万元,年产2000吨乙基氯化物项目。该公司始建于2014年2月,同年列入了新乡市环保执法百日大会战中查出的未批先建项目名单,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行为予以了行政处罚,企业按要求交纳了罚款。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该企业项目被列入了新乡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名单,项目编号125号,为整顿规范类。该企业委托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企业现状进行了评估,编制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按照报告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及厂区污染源进行了监测。2016年12月6日新乡市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环保备案并公告(新环清改备第04号)。
(二)反映的“一直排放出难闻的气味,但是到现在还在生产,上面一检查是证照齐全,停产整改后还是照产不误,毒气依旧”问题,情况不属实。经查,该公司西临祥瑞起重配件铸造厂,东临耕地,南临耕地,北距文岩渠约80米,距最近的村庄文岩村522米。与现状评估报告中显示的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为2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一致。该公司产生废气的工段主要为硫化工段和氯化工段。硫化工段产生的废气采用一级冷凝+两级碱吸收+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氯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两级水吸收+两级碱吸收+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2018年5月初该公司在原有废气处理设施的基础上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深度治理,治理后的废气处理工艺为:(硫化工段:硫化工段产生的硫化氢尾气经三级碱吸收,制成硫氢化钠副产品,经三级碱吸收后的极少量尾气再进入一级碱吸收塔后送入尾气综合处理装置;氯化工段:氯化工段产生的氯化氢尾气经三级水吸收,制成盐酸副产品;经三级水吸收后的极少理尾气进入尾气综合处理装置;蒸馏工段尾气经二级深度冷却后进入尾气综合处理装置;其它工段的尾气(含无组织排放尾气)和以上三个工段经过预处理后的极少量尾气进入尾气综合处理系统。尾气综合处理系统由2级氧化塔、3级吸收塔和1级等离子光氧一体机处理后高空排放)。2018年5月30日在县环保局、黄德镇人民政府和居厢镇人民政府相关领导以及该公司周边的两个村庄(河西村、文岩村)党支部书记和群众代表的共同见证下,委托河南省正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深度治理后排放的废气进行了现场检测。根据河南省正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正信检字HJ[2018]0527-08)显示,该公司的废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标准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
2018年6月1日,该公司因原材料紧张和维修生产设备于向县环保局提交为期一个月的停产报告。根据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日常巡查和封丘县电业局居厢镇中心供电所提供的用电记录,该公司自2018年5月30日现场监测后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县环保局要求该企业在停产期间对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检修,严防开工生产时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下步,县环保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力度,通过日常监管、突击检查、夜间检查等手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严防企业超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