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2023年社会救助情况
时间:2024年01月22日 点击次数:2889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强化困难人群的排查,主动进行救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全力做好“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一、社会救助标准
根据新乡市民政局 新乡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440元,补助水平为月人均不低于220元。 A +类、A1类、 A 类、 B 类、 C 类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为不低于440元、300元、240元、225元、21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572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30元,补助水平为月人均不低于315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19元。
二、社会救助落实情况
一是扎实推进低保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完善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的行政文书,落实必要就业成本扣减政策,对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对象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截止2023年12月,全县有农村低保17150户26513人,累计发放7178.24万元。
二是规范开展特困工作,解决供养需求
按照新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扎实做好特困人员救助工作,做到应养尽养。不断提高特困供养标准,落实照料护理费用。截止2023年12月,全县农村特困3410户3570人,累计发2992.095万元。
三是有序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发挥救急难作用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救助。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2023年以来,享受农村临时救助临时救助253户,648人累计48.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