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十四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年08月25日 点击次数:784
张保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健全基层人民调解队伍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目前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情况
我县共有6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其中:19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49名(每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至少2名),封丘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11名,封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3名,封丘县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3名。进一步夯实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根基。
全县共有609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设村居调解室,村级兼职人民调解员2007名,为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了县、乡(镇)调委会、村(居、社区)调委会三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逐步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二、关于经费保障
根据2022年3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第四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多元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相关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目前,县、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工资及案件补贴,已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三、《关于健全基层人民调解队伍的建议》回复建议
根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提到:“有条件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
综合以上情况,村级人民调解员的选聘配备、经费保障、案件补助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落实,目前,乡财政无力支持该项经费,也是制约村级专职调解员较少的一个瓶颈。
因此,《关于健全基层人民调解队伍的建议》提案对村级人民调解员适当给予补助,建立专职人民调解队伍,条件尚未成熟,未能完全实现。
下步计划:鼓励村民小组长、网格员选聘为村级专职人民调解员。
希望,提案人大代表能够给予理解和支持。